嵊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6-03-27
浙江/绍兴 质疑投诉
嵊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浙江/绍兴-2026-03-27 00:00:00
浙江/绍兴-2026-03-27 00:00:00
(绍兴汉清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嵊财罚决字〔****〕第******号
案件名称:绍兴汉清建设有限公司涉嫌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案
被处罚人名称:绍兴汉清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绍兴汉清建设有限公司在嵊州中学校园德育基地优化环境
提升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虚假材料。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款第()项,《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号)中《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项第*档、第*档。
行政处罚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对绍兴汉清建设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元*‰的罚款,计人民币陆仟零捌元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万玖仟肆佰壹拾捌元贰角整(¥*****.**)。罚(没)款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缴至指定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嵊州市财政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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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汉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