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2026-03-27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低龄儿童政府聘用辅助人员经费(第二次) 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低龄儿童政府聘用辅助人员经费(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中春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莱康海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斌(男)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老沪闵路****号**幢***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低龄儿童政府聘用辅助人员经费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采购人提供满足辅助性岗位需求的人员服务。所派遣人员主要为采购人院内****岁左右的低年龄段孤残儿童(其中**%以上为中重度残疾儿童)提供日常照护与其他辅助服务。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标准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采购人考核及验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相关服务标准履行服务职责,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低龄儿童政府聘用辅助人员经费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采购人提供满足辅助性岗位需求的人员服务。所派遣人员主要为采购人院内****岁左右的低年龄段孤残儿童(其中**%以上为中重度残疾儿童)提供日常照护与其他辅助服务。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标准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采购人考核及验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相关服务标准履行服务职责,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合同金额(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