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一医院麻醉相关设备一批 包1:麻醉机合同公告
2026-03-27
湖南/长沙 中标结果
长沙市第一医院麻醉相关设备一批 包1:麻醉机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2026-03-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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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一医院麻醉相关设备一批 包*:麻醉机合同公告

作者:长沙市采购网 || 来源: || 公告创建时间:********** **:**:**
货物类合同预览
麻醉相关设备一批 包*:麻醉机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第一医院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营盘路***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辰宇医疗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号兴工科技园**栋厂房******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麻醉相关设备一批 包*:麻醉机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麻醉相关设备一批 包*:麻醉机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根据采购需求 *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捌万贰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

麻醉机

(注册证名称:麻醉系统)

***

深圳迈瑞

*

******

*******

合计报价

*******

注:合同单价及总价为包干价、含税价,已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手术麻醉系统)的接口费用、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维修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以及所需缴纳税费等全部费用。乙方如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货物要求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包装及运输方式
(*)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运输和保险: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项目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运输一切险。

*)乙方负责产品到长沙市第一医院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乙方负责产品在长沙市第一医院的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乙方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及复印件。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乙方提供保证满足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产品,确保采购人购买的设备距生产日期不超过*个月(以设备验收时间为准),否则不予验收。负责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列出培训计划,开箱验收时提供使用和维修中文手册,上述服务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医院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投产品标注使用年限**年。

*.* 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提供所需安装、调试等的任何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质保期内的各类备品备件。

(*)乙方应就备品备件(主要配件及易损件)的名称、型号、数量、用途、价格等进行详细说明

*.售后服务

*.*设备维护措施

*)定期维护计划。

*)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故障响应时间

若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接报时刻起**小时内工程师到达医院进行维修并排除故障。一般故障,维修时间*天,如需更换故障配件(保险期内、外)的,零配件供应最长不超过*周,需提供完善的售后维修及保障,定期巡检,每年≥*次。

*.*质保期要求

*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全保修* 年

*乙方承诺提供原厂售后服务并在设备开箱验收时出具原厂售后协议或合同,终身维修,保证设备 **%的开机率。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厂家应在中国境内设有可受理售后服务事务的生产厂家全国统一的免费服务专线电话。

*.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合同总价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手术麻醉系统)的接口费用、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负责送货、卸货并搬运到指定的场地。

*)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应派人员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由乙方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

*)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需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需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及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甲方。

*)人员培训要求

乙方应提供不低于*天的现场临床操作培训,确保设备的及时正常应用;二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随访和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价,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材料费、保险费、物流费、税费、零配件费等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给乙方。
*.付款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分两期支付,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对公转账支付,每期均为无息付款。第一期款项,验收合格、付款资料齐全、完成甲方内部财务审批流程,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陆万叁仟捌佰元整);,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第二期款项,验收合格正常运行至质保期满, 符合售后服务要求,经甲方、使用方组织质保期验收,质保期验收合格、付款资料齐全、完成甲方内部财务审批流程,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贰佰元整)。

收款账户: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号兴工科技园**栋厂房******号(湖南辰宇医疗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补充发票开具内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税法相关规定、合同具体内容、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执行。乙方未按要求开具税务发票的,甲方可单方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乙方开具的税务发票如出现无效、虚开、废票、冲红等情形,由此产生的经济、行政、民事、刑事责任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长沙市第一医院,乙方负责运送至交货地点,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甲方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检查货物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

*检查货物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

*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

*货物设备要依据设备的特性和合同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进行外观检查。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及复印件。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乙方必须提供保证满足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产品,确保院方购买的设备距生产日期不超过*个月(以设备验收时间为准),否则不予验收。且必须为最新机型。负责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列出培训计划,开箱验收时提供使用和维修中文手册,上述服务费用由乙方负责。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验收,即

*乙方在医院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验收时需提供的材料:产品合格证书、说明书等能证明其设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 (长财采购(****)* 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双方签订合同起**天内,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甲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验收时需提供的材料:产品合格证书、说明书等能证明其设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超出该期限,如确属产品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的,乙方仍应负责予以妥善解决及处理。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重新整改合格至验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和产生的全部损失。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享有的权利。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享有的权利。

九、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因乙方延期交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不予继续支付剩余费用。

*.鉴于甲方单位的特殊性质,对外付款需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乙方明确同意并认可甲方无逾期付款责任。但甲方应积极消除付款障碍,争取早日付款。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和履行期内如有价格、材料、市场等变化导致价格人工增加等风险,均乙方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可抗力相关情形。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如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有约定内容的,甲方双方仍受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的约定内容的约束。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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