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集团新经济中心项目I-5#地块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补遗文件02号
2026-03-27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五粮液集团新经济中心项目I-5#地块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补遗文件02号
四川/成都-2026-03-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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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集团新经济中心项目***#地块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补遗文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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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五粮液集团新经济中心项目***#地块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
| 标段名称 | 五粮液集团新经济中心项目***#地块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 ||||
| 采购方式 | 其他项目 | 招采类型 | 货物类 | ||
| 变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变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 **:**:** | ||
| 变更开标时间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建西南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 ||
五粮液集团新经济中心项目***#地块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补遗文件**号
各申请人:
现对本项目第一阶段审查文件进行补遗,根据第一阶段审查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第一阶段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第一阶段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的综合评分标准中原材料检测报告的注:“②若原材料检测报告所载名称与前述内容不一致,须按前述名称予以标注;检测要求需达到并优于技术规范书约定标准,检测内容及检测项目均须符合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同时须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且该等材料需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修改为:“②若原材料检测报告所载名称与前述内容不一致,须按前述名称予以标注;要求原材料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结果均为合格。”。
*、第三章《第一阶段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的综合评分标准中成品检测报告的注:“②若成品检测报告所载名称与前述内容不一致,须按前述名称予以标注:检测要求需达到并优于技术规范书约定标准,检测内容及检测项目均须符合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同时须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且该等材料需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修改为:“②若成品检测报告所载名称与前述内容不一致,须按前述名称予以标注;要求成品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结果均为合格。”。
*、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和一级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不作实质性要求。
*、供货清单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成都五粮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西南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信息:
- 五粮液集团新经济中心项目***#地块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答疑文件**号 **********
- 五粮液集团新经济中心项目***#地块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补遗文件**号 **********
- 五粮液集团新经济中心项目***#地块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一阶段审查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