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椒江城发集团********年度工程物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现作如下说明: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商务技术文件”*“资信部分评审”载有“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具有*个类似项目有效业绩的〔须提供合同(协议),时间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上述合同(协议)如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每提供*个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个×*个=*分);注:须提供合同(协议)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上述提及的合同(协议)”,可为入围(框架)性质的合同(协议),也可为具体项目实施(委托)性质的合同(协议)。但如同时提供入围(框架)性质和具体项目实施(委托)性质的合同(协议),且具体项目实施(委托)性质的合同(协议)是依入围(框架)性质的合同(协议)为上位合同(协议)进行签订时,具体项目实施(委托)性质的合同(协议)计分。

*.其它未尽事宜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台州中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