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3-27 00:00:00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滨海热电*********年计量器具检测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计量设备检定校准服务 | * | 项 | *% | ********** |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工作计量器具,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各部门工作中使用的各类计量仪器仪表(附件模拟清单),进行周期检定/校准,出具相应的检定、校准等证书。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地处杭州下沙,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认可的监测及校准实验室、检验机构,是经过资质认定的国家、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测项目广,能够满足公司计量检定需求。能够满足公司计量检定需求,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就地就近原则中,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为杭绍地区唯一法定计量机构。符合公司企业标准《生产、综合类(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 *内容,满足条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横纵向价格对比,该单位价格均为对外公示收费标准。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路***号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陈工 | 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