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2026-03-27 00:00:00
采购**吨改装防爆叉车需求公示(*****************)(第*包)
我部拟组织采购*台**吨改装防爆叉车,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吨改装防爆叉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
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项目技术参数:
*.起重量:**吨(*******);
*.防爆等级:*****;
*.发动机:柴油*缸;
*.起吊高度:*.*米;
*.尺寸要求:可进入宽*高(*.****.**)库门;
*.其它需求:搭配防爆启动电源,防爆前后大灯及倒车声光报警器,防爆发电机、防爆启动马达等(须达到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轮胎为抗静电轮胎,货叉需改装双吊钩,搭配吊具使用;
*.交付资料:包括叉车产品合格证、叉车产品质量保证书、防爆叉车产品合格证、整车防爆合格证等资料。
七、征询意义: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竞争充分,潜在供应商可对供应商资质条款、技术参数标准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合理化建议,采购人结合实际,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合理的采购需求,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潜在供应商反馈的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采购人是否采购,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的采购活动。
八、公示日期:****年*月**日**月*日
九、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潜在供应商如有反馈意见,将反馈意见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经专人或邮箱(**********@**.***)送达我科。
十、联系方式:甘肃省张掖市
联系人:胡晨阳
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