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6-03-27 00:00:00
[辽宁省·本溪市·市辖区][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协议采购]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食材配送竞争性磋商公告[尚未报名]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食材配送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食材配送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食材配送
包组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中心食堂主、副食食材采购、运输、加工、制作及食堂日常服务保障,炊事器具日常维护保养。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服务期内,乙方(中标人)履约情况经甲方(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甲方可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年限为*至*年(具体以届时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二)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出现前款(一)(二)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