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大基地一期洁净厂房设计成交候选人公示[{unit}]
2026-03-27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庐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大基地一期洁净厂房设计成交候选人公示[{unit}]
安徽/合肥-2026-03-27 00:00:00

庐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大基地一期洁净厂房设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庐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大基地一期洁净厂房设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庐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大基地一期洁净厂房设计(项目编号:**************),于****年*月**日**时**分举行评审会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金额:******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张怀远,*************。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次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及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平台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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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大基地一期洁净厂房设计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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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大基地一期洁净厂房设计补疑

庐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大基地一期洁净厂房设计(项目编号:**************),现将补疑通知如下:

评标办法中项目负责人评分要求调整为“项目负责人:满足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得*分,在此基础上,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分。”

特此通知。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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