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6-03-27 00:00:00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年兴山县古夫镇绕城公路至玉金洞产业路路面改善工程于****年**月**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 **时**分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瑞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当阳市玉阳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质量目标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 履约期限(天) | *** | ***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安许证字[****]****** | (鄂)**安许证字[****]******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朱天宇,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鄂************、鄂交安********* | 赵成龙,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鄂交安*********、鄂**************** |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杨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鄂交安********* | 赵云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鄂交安********* | |
| 项目总工 | 陈锋剑,其他证书,********** | 何枫林,其他证书,********** |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当阳市玉阳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 当阳市张翼德横矛处至烟集公路改扩建工程 | ***.********** | 路秦波 | ||
| ****年当阳市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 | ***.********** | 赵成龙 | |||
| 当阳市 **** 远松线联合至建国段公路大修工程 | ****.********** | 陈睿翔 | |||
| 湖北瑞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兴山县昭君镇集镇道路提升工程(****兴山县***+***~****+***段路面大修工程) | ***.********** | 饶林 | ||
| 兴山县水月寺集镇至王家台公路改扩建工程 | ****.********** | 李艳菊 | |||
| ****兴山县界岭至高岚段路面大修工程施工 | ****.********** | 胡瑞平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在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号市民之家*楼(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和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远程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第一信封评审说明: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形式和响应性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资格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家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及其他因素等内容进行详细评审,按照投标单位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序选取前*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第一信封投标单位综合得分排序情况:
二、第二信封评审: *、第二封初步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湖北鑫盛宏峰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作废标处理,其余*家投标单位初步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排序推荐*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瑞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当阳市玉阳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四、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招标人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兴山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 ************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代表:吕骏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罗玉荣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兴山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