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揭东财采决[2026]4号)
2026-03-27
广东/揭阳 质疑投诉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揭东财采决[2026]4号)
广东/揭阳-2026-03-27 00:00:00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揭东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处理决定书文号:揭东财采决[****]*号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龙尾镇高明*石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二次)

四、相关当事人:

名称:广东煤炭地质二〇一勘探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李信

地址:清远市小市北江三路

五、基本情况

经查,广东煤炭地质二〇一勘探队在参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龙尾镇高明*石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二次)”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

六、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因上述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决定不再对你公司行政处罚。

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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