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揭东财采决[2026]3号)
2026-03-27
广东/揭阳 质疑投诉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揭东财采决[2026]3号)
广东/揭阳-2026-03-27 00:00:00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揭东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处理决定书文号:揭东财采决[****]*号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揭阳市揭东云山殡仪馆柴油采购项目(四次

四、相关当事人

名称:揭阳市荣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吴晓文

地址:揭东区曲溪街道寨二村六亩围弯角*号

五、基本情况

经查,揭阳市荣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参与“揭阳市揭东云山殡仪馆柴油采购项目(四次)”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

六、处罚结果

鉴于你司陈述情况、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财法〔****〕*号)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司不予行政处罚。

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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