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6-03-27 00:00:00
驻马店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 ************** | 驻马店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 ******.** |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心理健康服务专业机构,为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干预、心理健康教育等驻场或巡回服务,提升驻马店市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八条的规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至**:**;**:**至**:**。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泾河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座*层。
*.方式:持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文件费缴纳凭证截图现场领取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上述材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供应商若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将邮寄地址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邮寄的方式寄出,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注:采购文件费用(***元)需转账到以下账户,转账时请务必备注公司名称及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费用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浦发银行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
户名: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账号:********************
*.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泾河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座*层。
五、响应性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泾河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座*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驻马店市司法局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乐山路与古吕路交叉口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泾河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联 系 人:贾浩然、曹晓龙、刘坤、刘帅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浩然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