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藤财采决〔2026〕1号
2026-03-27
广西/梧州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藤财采决〔2026〕1号
广西/梧州-2026-03-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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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藤财采决〔****〕*号

**********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全自动染色封片一体机等医疗设备采购(一期)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省医药集团(湛江)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观海北路*号金沙湾广场*号楼酒店****、****号商务公寓

被投诉人*藤县人民医院

地址:藤县藤州大道东**号

被投诉人*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庆良区云英路**号*号楼

相关供应商:广西飞测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号星光商业广场十层 ****房

当事人*广东省医药集团(湛江)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观海北路*号金沙湾广场*号楼酒店****、****号商务公寓

当事人*藤县人民医院

地址:藤县藤州大道东**号

当事人*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庆良区云英路**号*号楼

当事人*广西飞测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号星光商业广场十层 ****房

五、基本情况

****年*月*日,投诉人广东省医药集团(湛江)有限公司就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藤县人民医院《全自动染色封片一体机等医疗设备采购(一期)》(项目编号:***********************)的中标结果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年*月**日,被投诉人*就投诉人的质疑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本次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本机关审查,投诉人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八条规定递交相关当事人数量投诉书副本,于****年*月*日向投诉人发出《关于限期补正政府采购投诉书一次性告知函》,投诉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补正。****年*月*日,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向被投诉相关当事人发出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本机关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天内依法向藤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藤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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