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6-03-27 00:00:00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独山港镇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总价:*******(元) | 浙江聚龙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开发区新兴路***号内西侧*楼厂房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独山港镇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独山港镇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年,续签最长不超过二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佳,徐亚中,陶晓,唐文雅,高琎(第*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单位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向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分段累计),按标准收费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支票等方式支付。(计算后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湖市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吕女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当湖街道漕兑路**号总商会大厦*座**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女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俞雯雯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平湖市望湖路***号
传真:
联系人: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
附件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