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6-03-23 00:00:00
三门县花桥镇上宅村庵山山林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由于将位于三门县花桥镇上宅村庵山山林经营权承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上宅村,土地四至为东至山头以岗分水为界,南至以上苏村山以岗分水为界,西至山脚大路及田坎为界,北至以白湾村山以岗分水为界;总面积约**亩。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二、主要内容:
*、承包期:承包期为**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年。(具体以承包合同为准,不足**年按**年计)。
*、付款方式:该土地十五年总承包款一次性支付。中标人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花桥镇上宅村庵山山林经营权承包项目承包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该土地总承包款,中标方不按时付清承包款或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壹仟捌佰元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评标、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明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标底价为每年每亩****元(含****元)。如投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的作为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如出现双重投标书的,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报名地点及办法: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元),投标保证金在公历****年*月**日上午*:****:**时前密封完整与报名资料一起提交。中标者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承包款,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当场退回。
五、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公历****年*月**日上午*:****:**。(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保证金、个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每一份报名资料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领取标书、报名地点:花桥镇人民政府*楼会议室。
六、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年*月**日上午*:**时。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花桥镇人民政府*楼会议室。
七、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拾元,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拾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在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将投标书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八、合同签订:
该土地十五年总承包款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示三日后,第四日下午三时前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花桥镇上宅村庵山山林经营权承包项目》,签订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该土地总承包款,中标方中标后不按时付清承包款或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壹仟捌佰元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九、承包要求:
*、中标方在承包期内中途放弃承包的,已付承包款不予退还,由招标方进行重新发包。
*、在承包期内如遇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终止合同,种植物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归中标方所有,土地及其他征收费用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已经上交未履行的承包款壹仟捌佰元无息退还,被征用的面积按实际计算。
*、承包期满后,地表所有附着物无偿归招标人,承包方不得砍伐、移栽和清理。
*、中标人在承包期内,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等状况造成减产和绝收为理由,要求招标方减少承包款。承包期内的收益情况,与招标方无本质关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本次招标庵山山林,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允许取土、卖土。土地原有资源中标人不准外运及外卖,处置权归招标方。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其它要求具体详见合同文本。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花桥镇上宅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邱永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三门华厦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方远
联系电话:***********
三门县花桥镇上宅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门华厦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门县花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