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原州营盘坡宾馆等房屋作为2026年度州直单位办公用房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03-26
贵州/黔东南 招标采购
租赁原州营盘坡宾馆等房屋作为2026年度州直单位办公用房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贵州/黔东南-2026-03-26 00:00:00
租赁原州营盘坡宾馆等房屋作为****年度州直单位办公用房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来源:黔东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黔东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租赁原州营盘坡宾馆等房屋作为****年度州直单位办公用房政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租赁原州营盘坡宾馆等房屋作为****年度州直单位办公用房政府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租赁原州营盘坡宾馆等房屋作为****年度州直单位办公用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州政协、州委网信办、州发改、州机关事务局、州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办公需求因办公需求,****年以来一直向黔东南州凯宏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原营盘坡宾馆等房屋作为州直单位办公用房,已投入一定的财政资金和设备,为延续办公、保持已有条件不浪费公共资源,故此该项目具有延续性、保密性、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所指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黔东南州凯宏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迎宾大道丰球新天地*栋五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刘青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徐菲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王顾翔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凯里市金色家园*栋****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Scan me!
• 扫码查看完整内容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