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2026-03-26 00:00:00
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海原支线水源延伸工程一标段中标结果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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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海原支线水源延伸工程一标段
中标结果变更公示
宁夏德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就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海原支线水源延伸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开评标工作于****年*月*日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确定中标人为宁夏义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招标人在审核施工合同及合同附件内容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响应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未按要求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关于“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应判定为废标”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中“*.*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规定*.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的明确约定,确定取消其施工*标段项目的中标人资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之规定,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施工*标段的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宁夏骅建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柒佰零贰万肆仟叁佰伍拾捌元玖角陆分(¥*******.**)
工期:***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吴小宝(证书编号:宁****************)
二、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对本项目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或宁夏德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公示期截止后,异议请求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中卫市海原县黎明路
联系人:马建博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德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建设巷金波小区**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赵娇
电话:***********
宁夏德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