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新兴中大街129号楼第2户三年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2026-03-26
黑龙江/伊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交易公告】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新兴中大街129号楼第2户三年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黑龙江/伊春-2026-03-26 00:00:00

【交易公告】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新兴中大街***号楼第*户三年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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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新兴中大街***号楼*三年出租

项目交易公告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地理位置

转让方式

面积()

年评估价

(万元)

出租年限

年租金(万元)

挂牌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竞价阶梯(万元)

******************

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新兴中大街***号楼*户三年出租项目

伊春市新兴中大街***号楼

挂牌

**

*

*

*

*

*.*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资产权益方伊春市融媒体中心

*.资产权益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交易行为批准方:伊春市财政局

*.资产评估情况:

*)经黑龙江银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编:黑银强评报字[****]第****

*)******日为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三年租金*万元(¥*****)。

*)交易方式:网络挂牌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②、申请人单独申请。

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交易方式

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

、交易须知

(一)公告时间:开始***********结束: **********分。

(二)报名时间:意向竞买人可于***********分至**********网络报名。

)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

(六)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报名成功后,***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七)自由竞价时间:**********分至 ***********

(八)询问期时长:**分钟。

(九)延时竞价时间: ***********分开始,竞价限时时段***秒

五、竞价规则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逐条款核对标的信息、竞价规则及出租人相关权益约定,自愿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意向竞买人勾选同意的行为,视为其已全面知晓、自愿接受全部条款及标的所有现状、瑕疵,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损失,不得事后以“未看清条款”“不了解标的瑕疵”等任何理由,向伊春市融媒体中心主张减免责任、赔偿损失或撤销相关行为。

(二)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拥有该原则执行的最终确认权、竞得人资格最终审核权

(三)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四)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五)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即具有不可撤销的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若意向竞买人报价后反悔、无故放弃竞价,或报价后未按要求参与后续竞价流程,均视为违约,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有权没收其竞买保证金,无需向其作出任何说明,且可追究其给伊春市融媒体中心造成的相关损失。

(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七)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八)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延时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指定地点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签署地点、签署流程由伊春市融媒体中心统一指定,逾期未签署的,视为竞得人严重违约。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代签;法人委托他人代签的,受托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伊春市融媒体中心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代签,审核权归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所有。《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伊春市融媒体中心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拒绝签署或逾期签署的,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有权单方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全额追究其给伊春市融媒体中心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竞价差价、公告费、平台费等)。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权益人申请,省平台审核后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省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原路退回。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租期三年,伊春市融媒体中心与竞得人一次性签订租赁合同,租期起止时间、合同具体条款由伊春市融媒体中心主导确定,竞得人无异议且自愿签署。租金实行一年一付,竞得人应在报价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年一付,足额支付到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指定账户,逾期支付的,视为违约;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第二年、第三年租金缴纳日期为同期签订合同截止日期前**个工作日,竞得人须提前足额上缴,逾期支付的,按逾期金额的日千分之三向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个工作日的,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租赁标的,并追究其给伊春市融媒体中心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内的物业费、取暖费。承租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各种税费等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承租人需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火。

、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公告文件,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伊春市融媒体中心应当竞价开始前单方终止公告活动,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承租人,足以影响公告公正性的;

*.应当依法终止公告活动的其他情形。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有权单方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没收其竞买保证金,收回租赁标的,追究其给伊春市融媒体中心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竞价差价、公告费、律师费等),并有权将其列入不良竞买名单,终身限制其参与伊春市融媒体中心后续所有租赁项目竞价,同时可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相关监管部门:

*. 竞得人逾期没有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

*.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伊春市融媒体中心签署《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租赁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

伊春市融媒体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意向竞买人、竞得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向伊春市融媒体中心书面咨询,咨询答复以伊春市融媒体中心书面回复为准;若咨询内容与公告原文不一致,以公告原文为准,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无需对任何口头答复承担责任。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伊春市融媒体中心预约咨询。

标的物查看地点:伊春市新兴中大街***号楼

联系人:崔学军联系电话:***********
(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话:**********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业务受理电话为*************

(上午*:*****:**,下午**:*****:**)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伊春市融媒体中心审核制作,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伊春市融媒体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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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告补充说明.*** 附件: 图片.*** 附件: 第*户交易公告.***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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