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3-26 00:00:00
弋江区文化馆(弋江馆、龙湖馆)两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兰德】*********第***号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文化馆(弋江馆、龙湖馆)两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鸠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复地南都荟*座写字楼**楼
成交金额:******元/年
四、评审专家名单:
朱建强 李红凌 袁鑫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价×*.*%,不满****元按****元计算。
收费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供应商名称及原因:芜湖建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响应文件盖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盖章,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三)成交供应商业绩:(*)弋江区文化活动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镜湖区文化馆、图书馆及体育馆外围物业管理项目;(*)芜湖市少年宫****年物业管理项目。
(四)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文化馆
地址:大工山路弋江嘉园二期北门**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市兰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大砻坊街道东方龙城雅乐苑*幢门面房***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娟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