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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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民生实事”“民生微实事”“国球进公园”等任务部署,做好“十五五”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开局工作,持续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我街需在辖区内建设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现公开比选建设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年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辖内
(四)项目内容:****年*月**日前在项目地址建设*条健身路径、*片乒乓球场、*片羽毛球场。
二、资金来源及项目定价
(一)资金来源:体彩公益金
(二)项目定价:健身路径每条不大于*万元,乒乓球场每片不大于*.*万元,羽毛球每片不大于*万元,共计人民币*.*万元(含税金)。原体育设施拆除、清理及场地平整、清理等所需费用包含在总资金内。
三、报名机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选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材料或承诺书;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承诺书;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材料或承诺书;
(七)提供符合《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标准的检测报告;产品通过国家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
(八)球场面漆材料、球场面层材料具有“***”标志,提供合格检测报告;
(九)提供售后服务方案;
(十)报名单位有相关项目建设经验的优先,提供近三年业绩清单及合同复印件;
(十一)报名单位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产品能力、商务能力、售后服务等经营和综合能力的证明材料。
(十二)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三)项目中选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号*楼,联系人:陈小姐,手机号:***********。
(三)提交方式:密封方式。报名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五、中选机构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选。分数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等候选单位。如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比选,由第二候选单位递补,以此类推。未中选机构,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各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比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费用),我单位不为本次比选向参选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六、其他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若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