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26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蒲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3-26 00:00:00
蒲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蒲江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蒲江县职业中学智能网联汽车专业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博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锦绣东路*号米特华浦京生物科学园*栋***

被投诉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号

四、基本情况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四川省蒲江县职业中学(四川省蒲江县职业中专学校)蒲江县职业中学智能网联汽车专业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以我方报价表中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综合实训车配套桌椅型号填写为“定制”,认为无规格型号,产品不能指向唯一性,予以作废。该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我司于****年*月**日中午**:**:**通过符合性审查,**:**按招标公司要求完成现场演示,却在**:**:**被通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并予以废标。前述评审结论前后相悖、时间线存在明显矛盾的情形。我公司对该项目评审过程提出投诉,没有公平、公正进行评审,申请监督部门调取评审监控过程,严惩非法评标,强行让意向中的供应商中标,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的公正、公平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蒲江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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