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2026-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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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同意。江山市清湖街道乐意村第二村民小组预制场进行对外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山市清湖街道乐意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位于江山市清湖街道乐意村第二村民小组预制场对外出租,预制场使用面积为*亩(包含钢架厂房约***平方米、原老村委二层办公用房建筑使用面积约***平方)。年租金起始价为*****元/年。第一年租金为中标价,第二年开始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增加*%,以后每年在上年递增后总价的基础上再递增*%,以此类推。
二、出租年限:出租年限为伍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出租用途:无污染、无噪音企业。
四、报名者资格条件:单位和个人都可参加报名。
五、竞价方式:采用暗标的形式进行报价投标,在不低于起始价的基础上以最高价者为中标人(若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决定中标人),报价尾数以百元为单位,低于起始价为无效标。
六、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报名时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报名时均需缴纳资料费***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地点:江山市清湖街道乐意村村委。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
*、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开标,报名人凭身份证进场,不得迟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元),现金用信封装好带至开标会现场,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者不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叁仟元整(¥****元),中标者由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中标后在*日内交清第一年全额租金,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其它相关内容见合同条款。
江山市清湖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