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2026-03-26 00:00:00
项目概括
察隅县财政局聘请社会代理机构开展集中采购业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获取征集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察隅县财政局聘请社会代理机构开展集中采购业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具体以实际产生为准)
采购需求:征集*家社会代理机构开展集中采购业务服务(详见征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要求;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供应商:是。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在林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内。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方式:携带资料现场获取
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现场获取征集文件时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林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报名时需提供公证书原件)。
以上资料在响应报名时需提供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
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其身份不一致的情形按无效投标处理。
*.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淘汰比例确定为**%),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自治区察隅县财政局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察隅县党政大院财政楼
联系方式:罗珍***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瑞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巴吉东路***号工布明珠*号楼*单元****室
联系方式: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