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2026-02-12 00:00:00
| 主题分类 | 批准 | 体裁分类 | |||
|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数据局 | ||
| 文 号 | 淮政务投资复〔****〕*号 | 公开日期 | ********** | ||
| 文 号 | 淮政务投资复〔****〕*号 | 公开日期 | ********** | 失效日期 | |
| 名 称 | 关于巨石绿色能源(涟水)有限公司巨石涟水十三号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 ||||
| 关 键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
涟水县发改委:
你委《关于上报巨石绿色能源(涟水)有限公司巨石涟水十三号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涟发改发〔****〕*号)及随文报送的《巨石绿色能源(涟水)有限公司巨石涟水十三号风电场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当地风能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同意建设巨石涟水十三号风电场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单位:巨石绿色能源(涟水)有限公司
二、项目选址:淮安市涟水县五港镇和东胡集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在涟水县五港镇和东胡集镇区域建设分散式风电场,为淮安市陆上风电项目清单(*********)分散式风电项目清单中**分散*#,规划用地面积约*.****公顷,项目总装机容量为**.***,拟安装*台单机容量为*.****风力发电机组及机组变电站,风电场接入巨石四号风电场*****升压站集中送出。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接入系统批复文件为准,送出线路另行批复。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万元,资金筹集方式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节能符合国家发改委关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之规定。项目应落实节能、节水各项工作,建筑结构、工艺技术、设备选型等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并按照绿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六、项目招标: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为:省发改委《关于规范我省陆上风电发展的通知》《关于***;淮安市陆上风电发展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函》、市发改委《关于印发***;淮安市陆上风电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淮安市新建风电机组选型有关情况的说明》;涟水县资规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涟水县委政法委项目稳评的备案意见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作为征收的依据。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净空合规性审查、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评批复、资源利用等相关手续,在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应符合规划、航空、国土、建设、环保、交通、水利、地震、消防、人防、电力、防雷等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办申请延期。项目在申请核准时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以及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