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
2026-03-26
福建/泉州 变更澄清
【南安市-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
福建/泉州-2026-03-26 00:00:00

南安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

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南安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编号:南建标[****]***号),现发布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关于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通用本》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第*节的 《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第六款是否更改格式为:“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行政和纪律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我单位知晓现行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对于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回答:详见本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 *点

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节专用合同条款 *.*.*中修改如下:“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申请安全文明施工费时,要提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清单明细及费用清单,与工程进度款报表一起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并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造成的损失和(或)延 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修改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后**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施工过程中,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核拨时,发包人组织审核过程中发现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时,有权暂缓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应及时整改,整改后重新申请,经复查仍达不到要求时,发包人应给予扣减相应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直至复查合格,方可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节专用合同条款 *.*.*中修改如下:“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总额的**%”。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节商务文件 二、投标函附录第*项的内容修改为: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

期竣工违约最高限额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合同总额的**%。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第*节资格文件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中修改如下:“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修改为“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行政和纪律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我单位知晓现行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对于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南安市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环联(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