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当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闵行区审计局工程类社会中介机构服务的更正公告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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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当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闵行区审计局工程类社会中介机构服务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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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当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闵行区审计局工程类社会中介机构服务的更正公告
来源:上海当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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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闵行区审计局工程类社会中介机构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因系统操作原因征集公告上未显示特定资格要求。以项目附件征集文件的要求为准。 *、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延长一天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年**月**日至****年**月**日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对应本框架协议的造价审核项目组应至少配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须含土建及安装专业)。委派人员不得为本区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公务人员; (*)近*年内投标人及列入投标文件的相关服务人员未被行业主管部门等处理处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年**月**日至****年**月**日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地 址:水清路***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孙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上海当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中路****弄**号*楼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