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2026-03-26 00:00:00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一、成交供应商信息
项目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
中选供应商:许昌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
二、其他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项目进行询比,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启、评审、确定成交结果,现就本次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
采购人: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方式:询比
二)采购范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
三)询比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
****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网发布。
四)开启评审信息
*、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二楼***
*、评委组成人员:苏应东(询比小组组长)、孟晓艳、任无双(实施部门业务人员)。
*、采购人监督:王雅静。
*、评审办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评标情况
(*)资格性审查:经询比小组审查,参加资格性审查的响应人有**家,通过**家。郑州中企高科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完税证明,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经询比小组审查,参加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家,有**家通过符合性审查。春雪企芯(重庆)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响应函无报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郑州睿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响应文件格式与采购文件不一致,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评委质疑及相关结论:无。
(*)无效响应情况:无。
五)评审结论
名次 | 单位名称(全称) | 总报价 (含税)(元) | 税率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第一名 | 许昌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 | *% | *.** | **.** |
第二名 | 易创经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第三名 | 山东百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 | **.** | **.** |
第四名 | 深圳市远方创新数据咨询有限公司 | ***** | *% | **.** | **.** |
第五名 | 天津苍洱普华生产力促进有限公司 | ***** | *% | *.** | **.** |
第六名 | 裕晟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 | *% | **.** | **.** |
第七名 | 天津煜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 | **.** | **.** |
第八名 | 武汉旗鱼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 | *% | ** | **.** |
第九名 | 郑州智多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第十名 | 郑州浩丞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经评审小组讨论,郑州浩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份业绩合同,但无项目通过证明,有*份满足要求,且该供应商项目承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为*分。
郑州智多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业绩合同不清晰,有遮挡,业绩为*分。
武汉旗鱼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财务状况未提供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为*分。
六)中选结果
根据综合评估法原则,经采购人确认,
第一中选候选人许昌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为拟中选单位,
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原电气谷核心区许昌留学人员创业园内西北角*号楼一楼*******房间 ;
联系人:魏洪菊;
联系电话:***********;
中选金额:*****.**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易创经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备选中选单位,报价*****.**元。
价格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
(*)名称: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许昌市永昌路*号
(*)联系人:任无双
(*)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八)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询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询问函将不予受理。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