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2026-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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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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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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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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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长交建〔****〕*****号中原超硬材料创新示范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评定分离)第一标段废标公告
长交建〔****〕*****号中原超硬材料创新示范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评定分离)第一标段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长交建〔****〕*****号
*、项目名称:中原超硬材料创新示范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评定分离)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定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结果发布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三、废标原因
中标人河南创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故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由原定标委员会在调整后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对中标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经招标人讨论,同意河南创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放弃“中原超硬材料创新示范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评定分离)”第一标段的中标资格,为了项目的顺利进行,现决定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对第一标段按废标处理,重新招标。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产投新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财政局六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瑞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三环国家大学科技园**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刘袆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葛天大道*号楼*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