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3-26 00:00:00
宜秀区小红稻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宜秀区小红稻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宜秀区小红稻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监理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安徽龙翼乡村振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招标人代表 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张波 联系方式:************ |
||
|
最高限价 |
工程施工竣工结算价的*% |
||
|
代理机构 |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四楼 联系方式:唐娟、*******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点**分 |
服务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服务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号商务楼**楼 |
||
|
投标价(%) |
工程施工竣工结算价的*.**% |
||
|
总监理工程师 |
操生根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张磊乐、吴雷、程飞强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企业业绩 |
*.安庆谷润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万吨农产品加工仓储项目; *.安徽中昊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安庆谷润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万吨农产品加工仓储项目。 |
||
|
总监理工程师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钫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胡卫秀 |
服务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地 址 |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安庆市凯旋尊邸**号楼沿街商铺一层、二层整层 |
||
|
投标价(%) |
工程施工竣工结算价的*.**% |
||
|
总监理工程师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殷周伟、殷俊、余文芳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企业业绩 |
*.加宝工业园 * 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监理; *.安庆市安鑫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厂房工程。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新一代 * 型高效太阳能电池(****** 及异质结)项目。 |
||
|
总监理工程师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服务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号合肥智慧产业园***#楼***室 |
||
|
投标价(%) |
工程施工竣工结算价的*.**% |
||
|
总监理工程师 |
吴光辉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汪志强、丁英琨、涂余兵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企业业绩 |
*.毛集实验区绿色食品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 *** 总承包监理; *.新站高新区登特菲口腔医疗产业园一期项目监理。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华众精密科技新能源汽车轻金属合金配件项目。 |
||
|
总监理工程师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娟,联系电话:************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