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公告
2026-03-25
广西/梧州 招标采购
岑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公告
广西/梧州-2026-03-25 00:00:00

岑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公告

********** **:** 来源:岑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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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岑溪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岑农*****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市****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服务内容及规模

岑溪市****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地点在全市**镇,主要包括水稻、大豆、玉米、红薯、马铃薯、花生、油菜、甘蔗等粮油作物面积*万亩,为小农户统一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

(二)补助关键环节

水稻、大豆、玉米、红薯、马铃薯、花生、油菜、甘蔗等粮油作物生产的机耕、集中育秧、机械化插秧、“一喷多促”、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收减损等关键薄弱环节,其中安排支持料蔗的资金不高于**%

(三)项目资金筹措

项目按照市场价格遴选社会化服务主体,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单季作物生产关键环节累加的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元。对接受服务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每年享受项目补助的资金总额不超**万元

(四)资金支付方式

资金补助采“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面向小农户开展的服务,补助资金可以补助农户或服务主体,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分别补助农户(补助小农户比例不低于**%)和服务主体。补助资金全部补助服务主体时,服务主体要预先支付或从服务费中扣减服务对象应获得的补助资金。

二、遴选服务主体标准

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遴选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服务主体。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个,优先选择农机设备安装有作业监测终端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全部纳入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

三、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

(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年以上。

(三)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四、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原则上在一定区域内作业。

(二)遴选程序

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项目支持的相关环节,结合自身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申报服务环节、服务区域、服务规模,向岑溪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岑溪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附件)

*)服务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日期

*********日。

报名地点:岑溪市农业农村局

六、联系方式

岑溪市农业农村局政策咨询:************

:岑溪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岑溪市农业农村局

*******


附件

岑溪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承接

项目

任务

服务

主体

名称


地址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数(人)


机械类型、数量


申请

内容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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