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3-25 00:00:00
****年度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的要求,现将****年度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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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报考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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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 |
*:*****:** |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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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
** |
注:考试设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客观题)、专业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主客观题)。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 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 年。
*.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 年。
*.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 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年。
(二)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一)项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基础科目: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 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三)已取得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科目的一项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增项专业考试”。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学位)认证,以备考后现场核查时使用。
(六)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按满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未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学生,未毕业前的任职经历不得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年*月**日**:**至*月**日**:**开放网上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不得填:无、待业、数字等非实际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网上缴费
****年*月**日**:**至*月**日**:**开放网上缴费平台。
(三)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要求
(二)本次考试已在计算机系统内配置计算器,报考人员仅限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参加考试。所有科目均另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管理
(二)考后现场核查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各设区市住建局、人社局具体承担本地区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届时可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对成绩滚动管理期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的合格人员,将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设区市住建局按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对上述人员报名承诺证明事项的投诉举报,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上述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失信处理
*. 报考人员要诚信应考。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 报考人员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建设类资格考试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同时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闽发改价格函[****]***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元/科·人,《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元/科·人。
(五)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制定的《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年版),涉及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内容以近期新发布、新修订版本为准。
省级考试机构: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号·省住建厅金山办公区综合楼***室
办公电话:(****)********转*,报名系统技术支持(海云天公司):************。
各设区市考试经办机构地址及报名事项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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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区 |
市级考试机构 |
考后核查地址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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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含平潭) |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福州市东大路**号天嘉大厦五楼***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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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
厦门市建设执业资格教育协会 (厦门市思明区美湖路*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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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泉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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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 |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漳州市城乡建设人才服务中心 (漳州市胜利西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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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 |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莆田市建设人才发展中心 (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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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 |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三明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三明市建设人才服务中心) (三明市三元区中山路***号建设宾馆*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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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 |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南平市住建局审批科 (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号南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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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 |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龙岩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服务中心 (龙岩市南环西路**号建设大厦**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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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 |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住建局窗口***室 (宁德市镜台山路*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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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