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3-26 00:00:00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年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采购人: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项目名称:****年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项目以整个项目打包的方式进行采购,设备含强制检定类计量器具和非强制检定类...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年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项目以整个项目打包的方式进行采购,设备含强制检定类计量器具和非强制检定类计量器具,其中强制检定类计量器具实行免费检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万元,最终结算以实际检测设备数量结算为准。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中所包含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国家有明文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 “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在南宁市本级无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的情况下,强制检定工作将交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承接,因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准予在广西区内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机构,是广西区和南宁市本级的法定强制检定计量机构。
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地址: 广西南宁市高新区科园西九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形式(单位的加盖公章)将意见反馈至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 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号。
联系电话: ************
六、投诉方式及电话
纪检监察室:************
七、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表》。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年*月**日
(责任编辑: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