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太平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资中县太平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2026-03-26
四川/内江 变更澄清
资中县太平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资中县太平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四川/内江-2026-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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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太平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资中县太平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重发公告第*次)第*次答疑文件
发布时间:********** **:**:**来源: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资中县太平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第“□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变更为:“☑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详见附件。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
变更为:
*.**.*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分包专业。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满足分包专业施工资质要求,须发包人同意。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设计费支付方式与工程款支付方式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请各潜在投标人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特此通知。
招标人:资中县民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