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1线至帕觉央日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补充文件
2026-03-26
西藏/那曲 变更澄清
S301线至帕觉央日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补充文件
西藏/那曲-2026-03-26 00:00:00
  • ****线至帕觉央日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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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投标有效期**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价款形式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答疑澄清时间**********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补遗书***号

招标编号: ********************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就《****线至帕觉央日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项目编号:********************(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号补遗书。本补遗书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巴青县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嘉晟瑞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线至帕觉央日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遗书与发布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线至帕觉央日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招标”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项其他因素中,企业业绩原文为:“增加业绩要求: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前独立承担施工合同的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相关证明截图,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现为避免歧义,修改为和招标公告及附表四中业绩要求一致。即:“增加业绩要求: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前独立承担施工合同的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相关证明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距离投标截止时间超过**天,因此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不变。

*、如果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依照本补遗书的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嘉晟瑞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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