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2026-03-26 00:00:00
| 招标公告名称: | 生活污水处理厂迁建后原址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远程、异地、分散、双盲评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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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内容: | ||||||||||||||||||||||||||||||||||||||||||||||
生活污水处理厂迁建后原址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远程、异地、分散、双盲评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厂迁建后原址生态修复项目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审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财政资金占比 ***%,招标人为迁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迁建后原址生态修复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 万元,建设规模:对原迁安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构筑物、地面附着物等建筑及设施进行拆除及清运(含存留的污水及污泥处置),将河道恢复原状,并进行生态修复 ,建设地点: 迁安市东南部,三李庄及滨湖南路南侧,滦河左岸,位于滦河河道内。
*.*计划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 *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 ** 日。
*.*质量标准: 合格 。
*.*其他:(*)项目编号:*******************。(*)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审方式:分散、远程、异地、双盲评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本项目采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下载的招标文件导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未办理**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办理,(可办理河北**、北京**、山西**、联通**、****、*****)。**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认证服务热线:河北**:************;北京**:************;*****:************;山西吉大**:************;联通**:*************;****:************。*.*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双盲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股投诉。投诉电话:************,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 ************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迁安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股 电话:************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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