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2026-03-26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织金县鸡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对织金县*鸡场乡*乡村建设行动*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依梭村大寨组通组路修复项目询价采购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报价。现将有关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资金:织金县*鸡场乡*乡村建设行动*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依梭村大寨组通组路修复项目,项目资金******元。
二、采购服务需求:大寨组维修通组路***米,宽*.*米,共计*****².破除原路面****平方米。其中级配碎石厚度**厘米,混凝土结构面层**厘米,路面强度***;项目建设工期*个月,建设地点在鸡场乡依梭村。
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月内。
四、工程施工要求:按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进行。质量要求:达到相关部门检验合格以上标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经营状况良好,且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弄虚作假行为的记录(如有劣迹记录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参与谈判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谈判资格,已成交的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必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公路/市政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必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必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踏勘人员必须持技术员以上证件原件踏勘,且踏勘人员必须是报价供应商正式职员(踏勘时出具社保花名原件)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以上资料必须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
(*)报名地点:织金县鸡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电话通知。
(*)地 点:织金县鸡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七、采购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织金县鸡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报名联系人:尤小涛、贺义娴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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