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九龙弥敦道514/516号锦华楼8楼B室(交易公告)
2026-03-26
广东/省外区划特殊转换_香港特别行政区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香港九龙弥敦道514/516号锦华楼8楼B室(交易公告)
广东/省外区划特殊转换_香港特别行政区-2026-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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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并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东产权”)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保证和承诺披露内容和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已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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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香港九龙弥敦道***/***号锦华楼*楼*室 资产描述 *标的所在地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九龙弥敦道***/***号锦华楼*楼*室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
标的详情
实物房产 房产证号 香港土地注册处土地登记册对应的物业参考编号******** 建筑面积 **.** (以在香港土地注册处或相关机构存档的契据文件上的登记记录为准)(平方米) 目前用途 住宅 租赁情况 空置 地址 香港九龙弥敦道***/***号锦华楼*楼*室 建筑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规划用途 住宅 其他说明 *.权属资料不全面,只能提供(*)《土地登记册》、《差饷物业估价署网上物业资料》;(*)转让契[****年*月**日] (由*** *** ****和**** **** **** *******卖给番发有限公司****** ******* *******);(*)银行按揭贷款合同 [****年**月**日] (由番发有限公司****** ******* *******与中国银行签署,该按揭贷款已于****年*月还清)。
*.因缺失楼契(产权证)相关资料,交易后物业不能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交易标的成交且签署转让契后,楼契(产权证)相关资料以及土地注册处业主资料变更等一切变更手续需受让方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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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市盈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11号 法定代表人 吴劲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广州市盈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会议纪要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区县)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广州市番盈新投资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对广州市盈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关于拟再次公开转让 所持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弥敦道 ***/*** 号锦华楼 * 楼 * 室住宅资产请示的批复 批准文号 番盈新函〔****〕*** 号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州市番盈新投资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户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广州天河北支行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跨境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英文):*************** ****** *** ****** ******** **.,***. 账 号: **** **** **** **** ***(人民币) **** **** **** **** ***(资本项下港币) **** **** **** **** *** (资本项下美元) 开户行(中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英文):***** ***** **** ********* ****** 地址 (中文):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号中信广场**楼 (英文):***,**.*** ***** *****, ****** ***** ****, ********* ***** 开户银行代码(*************):***********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多次报价方式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跨境人民币或外币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英文):*************** ****** *** ****** ******** **.,***. 账号:****************** 开户行(中文):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英文):********** **** **.***.********* ****** 地址(中文):广州市天河路***号兴业银行大厦**层 (英文):***, ********** **** ********, **.*************, ******, *********, ***** 开户银行代码(**** ***** ****):***********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本次交易价款仅接受境内人民币计价场内结算。保证金如以跨境方式支付的,在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受让方划付至境内人民币结算账号的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跨境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参加受让报名前可通过现场勘查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结构、性能、价值及房产的其他情况。意向受让方放弃对标的资产现场勘查的,不影响其按本义务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经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转让方有权对标的房产另作处置。转让方将在收齐全部交易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和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约定,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印花税和文件登记费等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此外,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己方聘请香港律师的律师费。 **.标的资产位于香港,其产权过户手续均按当地交易习惯执行,在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达账至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之日起**日内签署经转让方确认的转让契(**********),并交予转让方律师行,转让方在收到该转让契之日起**日内签署,并将该转让契交给受让方律师行。 **.转让方将签署的转让契(**********)交给受让方的当日,转让方或其代理律师将交易标的房屋的锁匙一并交予受让方,在受让方按转让方要求办妥相关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由受让方出具《现场移交具结确认书》)后,交易标的房屋的交易即告完成。受让方从交接手续完成之日起负责房产的所有安全和风险,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起交易标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差饷、地租、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的支付和房屋灭失毁损的风险承担。交易双方将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交易,届时转让方将须在免除所有产权负担(包括按揭及押记)的情况下将该房屋的产权转让予受让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标的物业所在地购房相关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要求,若受让方为中国大陆境内投资者,需自行了解并确认是否符合中国大陆针对投资者对澳门投资、置业、购汇等行为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展示安排 公告期内自行看样,须提前预约。联系人:王彩华,联系号码:************,***********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交易不组织集中现场看样,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现场确认交易标的现状并在公告期内依时足额交纳保证金。意向方不得以没有组织集中现场看样为由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公告期内自行看样,须提前预约。联系人:王彩华,联系号码:************,***********。*.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资产面积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标的物业所在地当地相关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交易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改变。*.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业评资字[****]第********号)。*.若交易双方需根据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相关法律文书,相关法律文书内容应与资产交易合同一致,并遵循标的物业所在地交易规定和法律法规制订。*.因本房屋买卖事宜发生纠纷的,产权交易机构和交易双方均同意提请转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按照该院现行判决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判决。判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番发有限公司(****** ******* *******)受转让方广东省番禺县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后更名为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联合开发总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市盈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于****年**月**日从陆树荣、陈淑珍处购买了标的物业。番发有限公司就受托购买该标的出具了《信托声明》,声明中明确番发有限公司购买该标的资金由转让方广东省番禺县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市盈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番发有限公司以受托人身份代转让方广东省番禺县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市盈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该标的,产权的实际权利人为转让方广东省番禺县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市盈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该信托声明已完印花税并在香港有关机关完成了登记。至今土地登记册中所记载的业主信息仍为番发有限公司(****** ******* *******)。*.转让方为交易标的的实际权利人,因目前交易标的仍登记在番发有限公司名下,办理交割时,由番发有限公司协助办理相关出让手续,番发有限公司已书面同意本次标的转让,将于成交后协助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如因法律、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作任何担保。*.交易成功后需要转让方、番发有限公司及受让方到香港律师楼处办理楼宇出让相关手续。**.香港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买卖合约》等合同范本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须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书》(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标的权属资料不全面,只能提供(*)《土地登记册》、《差饷物业估价署网上物业资料》;(*)转让契 [****年*月**日] (由*** *** ****和**** **** **** *******卖给番发有限公司****** ******* *******);(*)银行按揭贷款合同 [****年**月**日] (由番发有限公司****** ******* *******与中国银行签署,该按揭贷款已于****年*月还清)。因缺失楼契(产权证)相关资料,交易后物业不能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签署转让契后楼契(产权证)相关资料以及土地注册处业主资料变更等一切变更手续需受让方自行办理。如因法律、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无法办理楼契(产权证)相关资料,或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作任何担保。**.标的实用面积为**.**平方米(以在香港土地注册处或相关机构存档的契据文件上的登记记录为准),如实用面积与香港土地注册处或相关机构存档的契据文件上的登记记录的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标的的交易价格。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转账备注:***************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公示附件 资产交易合同 (香港).*** 交易机构联系人 范小姐,刘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楼 交易机构网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