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2026-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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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始办于****年,是湘潭市人民政府主办,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公办医卫类高职院校。学校是湖南省“楚怡”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学校,是湖南省“楚怡工匠计划”试点学校。学校以服务地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为办学方向,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医卫人才,成功走出了一条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长效办学新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号),以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个,招聘计划*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 *.在读高校学生(指****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届毕业生可根据条件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并与学校人事处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近期同底彩色免冠*寸电子版照片; (*)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年**月**日(含)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对应的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试 *.开考比例 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 直接考核采取试讲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学术评议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总分***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总分***分。 学术评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学术评议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总分***分。 *.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 *.递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公示前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 附件: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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