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农业科学院咸宁市原种场优质稻培育、推广项目(肥料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2026-03-25
湖北/咸宁 招标采购
咸宁市农业科学院咸宁市原种场优质稻培育、推广项目(肥料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湖北/咸宁-202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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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农业科学院咸宁市原种场优质稻培育、推广项目(肥料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来源:咸宁市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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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农业科学院咸宁市原种场优质稻培育、推广项目(肥料)采购,按照《咸宁市农科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活动,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序号 | 采购内容 | 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 | 氮磷钾复合肥 |
氮磷钾复合肥(国标********) 总养分≥**% | ** | 吨 |
* | 氯化钾肥 |
氯化钾含量**% | * | 吨 |
(一)采购内容: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万元(含税费、肥料送货到库运费、卸车费),超过预算价的报价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服务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宝塔村市原种场
(四)其他事项:肥料入库通过验收后付款,上述肥料生产日期距离送货日期不得超过*个月。
二、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四)供应商中标后于三个工作日之内与采购方取得联系,并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可自****年*月**日至**日,于咸宁市农科院网站下载“咸宁市市级政府采购询价单”。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点**分,递交至:咸宁市农科院***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咸宁市农科院办公室
联系人:卢小燕(***********)
联系人: 张春雷(***********)
地 址:咸宁市温泉贺胜路***号。
咸宁市农业科学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