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6-03-25 00:00:00
怀化市社会福利院困境儿童委托照护中心采购委托照护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社会福利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社会福利院困境儿童委托照护中心采购委托照护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社会福利院困境儿童委托照护中心采购委托照护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怀化市社会福利院困境儿童委托照护中心采购委托照护服务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肆拾陆万玖仟陆佰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湖南省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怀化市社会福利院困境儿童委托照护中心采购委托照护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 | 否 | 见附件 | / | * | 年 | ******元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年*月**日前完成,具体以项目实施为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资金拨付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怀化市社会福利院(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合同总金额:人民币肆拾陆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合同签订后且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相应金额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柒佰贰拾元整(小写:******.**元);在服务内容履行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壹拾肆万零捌佰捌拾元整(******.**),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且不负违约责任。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年*月**日 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财政局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社会福利院乙 方:湖南省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盛勇 法定代表人:肖敏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河西
经开区德善路 ***号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号富兴商业广场*****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韭菜园支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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