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东昌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区政府办公楼等八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6-03-25
吉林/通化 变更澄清
通化市东昌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区政府办公楼等八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吉林/通化-2026-03-25 00:00:00

通化市东昌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区政府办公楼等八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政府办公楼等八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评分细则 (二)技术服务评分 **.信用承诺:投标人承诺投标截止日前*年内未发生以下事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或其他客观情况造成合同履约超期,或经过采购人催告后仍故意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因投标人其自身严重或持续的履约缺陷,导致合同被提前终止、索赔或其他类似制裁的;*.存在拖欠工资的;*.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未按规定履行合同;*.在投标文件、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提供虚假材料。提供包含以上全部内容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分。承诺不全面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三)商务评分**.信用承诺:投标人承诺投标截止日前*年内未发生以下事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或其他客观情况造成合同履约超期,或经过采购人催告后仍故意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因投标人其自身严重或持续的履约缺陷,导致合同被提前终止、索赔或其他类似制裁的;*.存在拖欠工资的;*.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未按规定履行合同;*.在投标文件、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提供虚假材料。提供包含以上全部内容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分。承诺不全面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市东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通化市江畅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通化市东昌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通化市江畅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松波

电 话:************


初审:

复审:

终审: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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