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BH202512地块施工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第1次
2026-03-25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包河区BH202512地块施工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第1次
安徽/合肥-2026-03-25 00:00:00
包河区********地块施工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
包河区********地块施工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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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地块施工总承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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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

*.随招标文件同步发放的造价成果文件和图纸文件作废,最终版造价成果文件和图纸文件随本答疑同步发放,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因本项目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调整重新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异常低价评审—异常低价修改为“异常低价:*********.**元”。

*.总包配合费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不予计取总承包管理服务费;不在本次合同施工范围内的供水、燃气、有线电视景观绿化、道排工程等专业分包施工单位的总包服务费(包含总包管理费用及配合费)均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单独列项、计费。供水、燃气、有线电视等专业分包施工开孔、封堵、修补防水及修补破损水电管线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单独列项、计费。

发包人单独招标确定的精装修、智能化(三网)、供配电(局管部分及自管设备部分)等分包施工单位在总承包单位实施阶段进场实施的,发包人将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总承包服务费,其中总承包服务费按照分包合同价(不含暂列金、设备费)**%。

*.工程竣工结算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按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陶晓举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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