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6-03-25 00:00:00
关于选取****广安区官盛至穿石段新建工程可研及初设阶段安全评价相关报告编制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完成****广安区官盛至穿石段新建工程可研及初设阶段安全评价相关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工作,我局拟公开选取采购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代理内容
(一)代理范围:代理****广安区官盛至穿石段新建工程可研及初设阶段安全评价相关报告编制服务政府采购工作。
(二)代理内容:对****广安区官盛至穿石段新建工程可研及初设阶段安全评价相关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工作,在下列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工作:
*.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采购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采购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采购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二、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一)必须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二)采购代理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且在广安区城区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地及开标室。
(三)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需出具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三、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广安市广安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广安区官盛至穿石段新建工程可研及初设阶段安全评价相关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性质: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四、服务收费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标准执行。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专家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五、报名提交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报名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
(四)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五)企业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收费标准、业绩、履约评价、组织机构配置、人员配置、硬件条件、保密方案等);
(六)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七)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午*:**—**:**,**:**—**:**)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交通运输局***室(广安市广安区五星街*号三楼)
(三)联系人:王老师 ************
七、选取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年*月**日。
(二)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交通运输局
注:选取时,报名人不需到现场,选取结果以中选公示为准(公示网址:****://***.*********.***.**/)。
八、代理机构确定办法
(一)若只有*家代理机构报名且符合条件,则直接确定为本次采购代理机构;
(二)如报名审查合格达到*家及以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广安市广安区交通运输局根据报名信息,提请广安市广安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根据“三重一大”的原则,择优确定*家符合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
九、有关要求
(一)代理机构须确保报名中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后,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开展采购各项工作,否则我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广安市广安区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我要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