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2026-02-27 00:00:00
关于大唐新余仙女湖矿山修复光伏一期项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使用林(草)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第**号令)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本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部门,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欧里镇哲村村委张家*队村小组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现将大唐新余仙女湖矿山修复光伏一期项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拟使用林(草)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用地(用林用草)范围
土地坐落:四至范围,具体拟用地(用林用草)范围见附件*。
二、权属单位
本次拟用地涉及欧里镇哲村村委张家*队村小组。
三、调查结果及林(草)地使用情况
(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用地面积**.****亩,具体如下:
拟征收欧里镇集体土地**.****亩:其中园地**.****亩。
不涉及国有土地,见附件*。
(二)拟使用林(草)地情况
使用单位: 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用途:主要建设内容为供电用地
面积:林地*亩、草地*亩,与土地现状调查中林地、草地面积一致。
(三)青苗、树木等情况
详见附件*。
四 、补偿权利及异议处理
拟使用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
对土地调查结果如有异议,需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相关部门将予以复核并作出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余市自然资源局仙女湖分局、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林业局
联系地点:新余市渝水区仙女湖大道与迎仙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米、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林业局
联系人员:袁宁保、周巧
联系电话:***********、***********
附件:*.拟用地(用林用草)红线图
*.拟用地(用林用草)现状调查确认表(权属、地类、面积)
*.拟用地现状调查确认汇总表(青苗、果树、树木等)
渝水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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