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霍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区一期食堂专项工程澄清公告
2026-03-25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霍邱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霍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区一期食堂专项工程澄清公告
安徽/六安-202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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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区一期食堂专项工程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霍邱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霍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霍邱县新店镇)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 | ******************* | 霍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区一期食堂专项工程 | 公开招标 | ***.****** |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霍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区一期食堂专项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霍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区一期食堂专项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疑问回复。
问题*:我单位业绩为馆舍改造工程,其中包含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请问此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提供业绩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予以认可。
问题*: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经理业绩:近五年内项目经理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注:此项累计最高得*分。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在项目经理岗位上的业绩。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商务文件评审说明第*条: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施工业绩,同一范畴是指:房建工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中含有装饰装修工程,由业主出具含有工程总造价和装饰装修部分工程造价的证明是否认可?
答复:提供业绩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予以认可。
此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霍邱县人民医院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五岳东路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项目负责人:纪苗(受理异议人)
电话:*************
****年*月**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霍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变更公告.***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