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3-25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
项目名称:****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平台运营项目*电视节目制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在北京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美丽北京》节目;配合采购人拍摄制作生态环保公益广告,每部不少于**秒,并在北京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和新闻频道播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年我中心拟继续在北京广播电视台播出《美丽北京》新闻专题栏目及生态环保公益广告,该项目作为具有特殊要求的公共服务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北京广播电视台”承办,根据上述情况此采购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北京广播电视台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号
三、公示期限
********** 至 **********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高亚洲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北京市财政局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 ****电视节目制播专业人员唯一性论证意见表.***.***
*、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