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之源”文化公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结果公告(采购包1)[中标公告]
2026-03-25
福建/三明 中标结果
“闽师之源”文化公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结果公告(采购包1)[中标公告]
福建/三明-2026-03-25 00:00:00
福建/三明-2026-03-25 00:00:00
“闽师之源”文化公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结果公告(采购包*)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闽师之源”文化公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中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永安市新安路***号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闽师之源”文化公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
工程类(福建省中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闽师之源”文化公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 | 响应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项 | 苏永翔 | 闽特**********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胡丕平 |
| 评审专家: | 江爱群 、 郑燕萍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参照《福建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价》闽招协(****)**号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在***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按成交金额的*.*%计取,*******?万元(含?***?万元)?按成交金额的*.*%,以下含本数。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计取。②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缴清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代理服务费专户(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开户名称: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闽师之源”文化公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安市大湖镇石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幢汇鑫大厦**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香艳、陈情、叶建强
电话:************
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