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2026-03-25 00:00:00
昌邑市公安局拍卖化学品、车辆等非法涉案物品项目交易公告
昌邑市公安局拍卖化学品、车辆等非法涉案物品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邑分中心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昌邑市公安局拍卖化学品、车辆等非法涉案物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号标的:化学品一宗,具体内容详见下表;挂牌(竞价)起始总价******元,竞买保证金*万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估数量 | 单位 | 进货日期 | 起始单价 | 数量 | 备注 | |
* | 溴化钠 | ** | 吨 | ****年*月 | ****.** | 元/吨 | 成交的实际数量以称重为准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甲醇、硫酸、氢氧化钠)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
* | 硫酸(一) | ** | 吨 | ****年*月 | ***.** | 元/吨 | ||
* | 甲醇 | *.* | 吨 | ****年*月 | ***.** | 元/吨 | ||
* | 片碱(一) | *** | 公斤 | ****年*月 | ***.** | 元/吨 | ||
* | 硫酸(二) | * | 吨 | ****年*月 | ***.** | 元/吨 | ||
* | 片碱(二) | ** | 袋 | ****年*月 | ***.** | 元/吨 | ||
*号标的:车辆*辆,具体内容详见下表;挂牌(竞价)起始总价****元,竞买保证金*.*万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起始价 | 备注 | |
* | 轻型栏板货车(鲁******) | * | 辆 | ****.** | 元/辆 | 品牌型号:江淮牌**************、检验有效期至****年*月、整备质量****** |
* | 柳工牌叉车 | * | 辆 | ****.** | 元/辆 | 型号******、额定起重量******、制造日期****年、自重****** |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及要求
*、*号标的: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甲醇、硫酸、氢氧化钠)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注:(*)不具备竞价条件的竞价人不得参加;(*)竞价成交后,买受人竞价资格交由出让人审核,审核不通过取消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号标的: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不接受联合体、失信企业申购。如失信企业参与竞价,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申购须知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昌邑市公安局拍卖化学品、车辆等非法涉案物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年*月**日**时前缴纳竞拍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
****年*月**日、**日标的物现场展示,联系电话:***********王先生、***********高先生。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年*月**日上午**:*****:**(每个标的竞价时间为**分钟,按顺序依次进行),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其他相关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全面阅读本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标的相关权属文件)并认可本项目挂牌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公告展示时间应自行至出让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疑问之处可咨询出让方或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即视为认可本项目出让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若以不了解出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退还出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出让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交易乙方请实地勘察。
*、*号标的具体质量和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号标的起始价等于各子项标的(起始单价*预估数量)之和,最终结算总价=各子项标的(起始单价*(*+上浮率)*现场实际数量)之和,其中上浮率=(竞拍成交总价/起始总价)**。
*、*号标的物为扣押车辆,现状拍卖,不保证车况、里程、手续能否过户,所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后不退不换。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资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拍卖人将出让方提供的全部资料转交给受让方,受让方提车后该车辆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以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责任、费用均由受让方享有、承担,与出让方、拍卖人和原车主均无关系。车辆过户手续必须在成交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所需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辆维修费、过户交易费、违章(脱审)处理费用及保险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过户的,过户押金不再退还。提供虚假过户材料或逾期仍不过户的,出让方、代理机构或原车主有权随时收回该车辆,该车车款不予退还。退还过户押金时,须提供过户后的登记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受让方在过户前务必查明车辆状况是否能够过户。如无法过户的请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反馈拍卖人,由于标的物为涉案物品,确因原车主原因无法过户的退回车辆并无息退还车辆价款,不查明是否能够过户而产生的各种维修费用、保险费用退车时由受让方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资产交易、办理交割手续所应交纳或补交的一切税、费、金,均由受让方承担,税、费等有关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到存放场地提取标的资产,并自行负责转移、托运等一切费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山东新项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定稿*昌邑市公安局拍卖化学品、车辆等非法涉案物品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