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6-03-25 00:00:00
****年*月的一个深夜,舟山渔场海域灯火通明,一艘普陀籍渔船正在紧张作业。船老大和船员们辛苦布下了**顶地板网,作业跨度近*海里,只待天明收获。然而,次日凌晨,一场意外打破了平静——一艘外籍集装箱轮驶入该海域并抛锚,起锚时不慎将渔船的*顶地板网严重损毁。
对于渔民来说,网具就是“饭碗”。两顶新网加上配套附件,采购成本约*****元。船主立即尝试联系对方索赔,却发现对方是一艘马绍尔群岛籍货轮,语言不通、渠道不明,甚至连船东是谁都无从查起。眼看外轮即将驶离中国海域,索赔希望愈发渺茫。无奈之下,船主向普陀区海事渔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求助。
受理申请后,调委会意识到这是一块“硬骨头”:外籍主体、语言障碍、法律差异,且外轮流动性极强,若不能快速固定证据、锁定当事人,纠纷很可能不了了之。为此,调委会迅速启动涉外纠纷专项调解机制,一场跨越国界的调解就此展开。
第一步:锁定证据,还原真相
调解员第一时间找到渔船船主,详细了解事发经过,收集受损网具照片、作业视频、北斗轨迹等第一手资料。同时,借助船迅网调取双方船只的航行轨迹和锚泊时间,清晰还原了外轮在该海域抛锚、起锚并与渔船网具发生交集的全过程。证据链完整、事实清晰,为后续交涉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步:联动海事,找到“关键人”
此时,外轮已完成宁波舟山港的装卸作业,驶离我国海域。面对“人去楼空”的局面,调解员没有放弃,而是主动对接沈家门海事处,依托其专业渠道,锁定了为外轮提供报关代理服务的宁波某代理公司。
起初,外轮船东通过代理公司一口否认纠纷、拒绝沟通。调解员不气馁,将前期固定的航行轨迹、受损证据等材料整理成中英文对照版本,通过代理公司再次转交外轮方。这一次,面对确凿的证据,外轮方承认了事实,并委托其船东代理(上海某公司宁波分公司)全权处理此事。调解终于有了对接的“窗口”。
第三步:跨越山海,“云端”协商
因语言、法律文化的差异,调解员无法直接与外轮船东对话,便以其船东代理为桥梁,建立起三方沟通机制。两个多月里,调解小组累计沟通协调**余次,发送证据、函件**余份,组织线上协商*场。
调解员一方面耐心向外轮代理解读我国海商法等相关规定,明确其船舶过错导致他方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也倾听外轮方的顾虑,向其介绍我国人民调解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优势,引导双方理性协商。针对赔偿金额,调解员结合受损网具的实际市场价格、折旧情况等因素,反复协调,逐步缩小分歧。
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外轮船东一次性赔偿普陀籍渔船网具损失费人民币****元,由船东代理在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汇入渔船指定账户。
协议达成不是终点。调解小组持续跟踪履行情况,督促代理方按时付款。****年*月*日,****元赔偿款顺利到账。至此,这起涉外商事海事纠纷画上圆满句号。事后,渔船方还专程为调委会送来锦旗。



